嫌疑人驾驶装着熊肉的面包车被截获。
青川警方查获的熊肉和熊油。
2674只,被剥去鳞片的穿山甲冻体展现眼前,很多都是幼体……它们本该在大自然里自由地奔走,却化作一盘盘饕餮的“野味”。11月是我国多地确定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但面对严打之下仍屡禁不止的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也许需要我们更深地反思。
野味背后 多少畸形心态
16日,广东省森林公安机关通报了近期查获的多起野生动物犯罪案,浮现出了一条由利益和欲望驱动的血色产业链。
邱某在云浮市一林区使用火药枪偷猎白鹭2只、小白鹭2只;佛山市一男子以窗帘店为掩护,挂羊头卖狗肉,售卖疑似小鵐、朱雀等3280只鸟类死体;一辆货车在广州从化被堵截,警方现场查获了夜鹭、黑水鸡等7260只野生保护动物;中山市开发区一餐厅内查出疑似夜鹭等鸟类死体29只……
实际上,不仅普通级别的野生保护动物面临着不法分子的威胁,国宝级的野生保护动物也难逃厄运。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法院近日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件,3名涉案被告人被控在今年6月以射钉枪猎杀两只朱鹮。朱鹮属濒危鸟类物种,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去年12月4日,云南省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该省盐津县龙台村郑家湾的一个山沟内打死一只大熊猫。两人将该大熊猫除一部分食用外,其余出售给他人。
专家指出,近两年我国实施了“天网行动”、“守卫者行动”、“警钟行动”等多个专项打击行动,但是,野生保护动物非法交易往往能获取暴利,例如,走私穿山甲等濒危动物能获得10倍以上的“利润”,因此一些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使野生动物走私、买卖面对严打屡禁不止。
另一方面,尽管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强烈,但一部分人仍有畸形消费心理,认为消费野生动物有面子、有地位、能滋补。记者在广州街头随机采访的几名市民都毫不讳言曾在高档餐厅或农家乐吃过“野味”,价格不菲。
交易隐匿 违法手段百变
记者采访林业、海关、森林公安等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野生动物犯罪呈现出隐蔽性强、网络化特征明显和反侦查能力强等新特点。犯罪花样不断翻新,加大了执法打击难度。
吃:厨房藏在出租屋。比如野味餐厅,野生动物“食材储藏室”很多都不设在店内,“厨房”则藏匿在出租屋。一般都是食客在店内点菜下单,店外加工烹饪,做好再端上餐桌。而这些食客也多是老板的熟客,双方都心知肚明相互“了解”。
买卖:收购和销售网络化,买卖用暗语。不法分子经常通过论坛、QQ群、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进行交易,以逃避监管。在网上交易时使用暗语或代号,比如把穿山甲叫“老鼠”“地龙”,把蟒蛇叫“长虫”。据办案民警介绍,几乎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交易暗语,而且没有规律,有时用事先约好的某个数字,外人看不懂。此外,犯罪分子对和其进行初次网络交易的买家都非常谨慎,一般都会经过多次不同方式的试探和验证后才建立买卖关系。
运输:更隐蔽、更凶险。装有野生动物的“黑车”前后一般都有两辆车“保驾护航”,其中,前车“探风”,后车“殿后”。在广东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的一些案件中,涉案车辆内不少都配有三角马钉、假车牌、对讲机和刀具等,“遇到警方追击,就在路面上撒三角马钉扎轮胎。”一名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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