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邓钰)江苏省日前出台新规,要求到2016年底前,除儿童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海口网记者联系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海口目前并未发布叫停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的相关政策,市内各大医院表示未收到此类通知。
本月11日,江苏省卫计委发布《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该规定出台后广受关注,海口市民对此议论纷纷。
18日,海南省卫计委医政处主任科员罗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海南省目前并未出台此类规定。她表示,海南省卫计委将联合本地行政机关与医疗机构,在进一步研究江苏新规后,做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国家卫生部门连出“限抗”的政策,意在遏制抗菌药物滥用。海南未出台叫停各大医院门诊输液的政策,但不断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控。罗钰介绍,海南省卫计委自2011年起,便针对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开展专项整治。于2012年出台详细管理办法并沿用至今,对抗菌药物品种、用量和使用指标等作出规定。
“江苏省卫计委出台的这个政策,应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监管。”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刘玉仁表示,医院目前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他认为,不应该“一刀切”地看待静脉输液问题。“目前海口市民对于静脉输液的功能和效用,还存在一定的理解误区,医院要和患者应做好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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