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李传华 实习生吴亚静)11月16日,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委托方式将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至各区及高新区、保税区和桂林洋开发区。此次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共七项。那么,海口下放行政管理事项意义何在,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行政审批,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形式,但是在实施行政审批工作中,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权限过于集中等问题也凸现出来,成为影响审批工作顺利发展、影响社会和经济良好运行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与其它城市一样,海口过去在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中,大量的行政审批权限都是集中在市级单位,市级单位进行审批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仅靠市级单位来管理,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对全市的相关单位都切实执行好严格的管理措施,因此一般这种管理的职能都是交由各区及相应单位负责。这就造成一种现象,负有管理职能的区和相应单位却没有审批权,而有审批权的市级单位又对管理工作显得鞭长莫及。管理与审批的分离,造成审批与管理工作无法有效的结合,区及相应单位在管理工作中如果发现当事企业存在有违法行为,应当取消行政许可资格,就必须要报有审批权的市级单位来实施,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也影响了区及相应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的下放,把审批权和管理权都集中在各区,各区可以在进行审批后进行严格的管理,树立了各区管理部门执法权威,将有效助推我市“双创”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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