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年2月4日政协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2日至4日在海口举行。
会议批准韩美主席代表政协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批准蒙晓灵副主席代表政协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并讨论倪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报告表示赞同;讨论并赞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海口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人民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带领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发展取得了新成效,推进协商民主取得了新突破,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发挥了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市政协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积极搭建协商民主平台,进一步丰富协商工作内容、加大协商工作密度、增强协商工作实效,推进我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发展。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政协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同心协力搞好政治协商,积极稳妥推进民主监督,扎实有效开展参政议政,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体政协委员要恪守宪法法律,遵守政协章程,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不断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忠诚实践者;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尽责;要珍惜政协委员的荣誉,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协委员的形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会议号召,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海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推动我市打造“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建设海南“首善之城”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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