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债主为讨欠账,竟与他人预谋非法拘禁欠款人长达40小时。经法院审理,5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
2010年10月,天水麦积区的王女士因生意缺少周转资金,向白银市的朋友曹女士借款3万元。之后,曹女士多次向王女士催要无果。2014年7月,曹女士约同学雷某到王女士家再次催要欠款,亦无果,两人遂商议决定雇人讨债。之后雷某找来朋友朱某,朱又找来方某、李某2人。
2014年8月3日下午,曹女士将王女士骗至麦积区山水苑酒店附近,雷、朱等人随即将王女士骗上车,强行将其带至陕西省渭南市一宾馆内拘禁索债,并让王女士给其丈夫打电话要求筹款6万元。王女士丈夫接电话后,立即到麦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截至8月5日晚公安机关解救时,王女士已被非法拘禁约40小时。曹女士等5人于2014年8月至今年4月,被麦积警方先后抓获并刑事拘留。今年5月,曹女士等5人同时被批捕。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曹女士等5人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规定,判处曹女士、雷某、朱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方某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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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为讨账与他人预谋非法拘禁欠款人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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