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林女士望着窗外,前路迷茫。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伴侣突然病危,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打击。今年,百色市的林女士(化名)就不幸遭遇了这种变故:为了给脑溢血的丈夫治病,她不惜耗尽家财,但最终丈夫还是成了植物人。更加悲剧的是,抢救期间,林女士还突然发现,身为公职人员的丈夫李某在外有女人,李某甚至还以配偶的名义,给对方购买了养老保险。
为了追回被丈夫偷偷送出去的共同财产,林女士向李某所在单位寻求帮助,得到的答复是,李某确与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但不能确认是“婚外情”还是“一夜情”,财产纠纷应由当事双方协商。林女士转向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也遭到拒绝
夫妻感情正甜蜜 丈夫突变植物人
11月18日午后,百色市区,气温接近30摄氏度,林女士却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的冬季似乎比其他人更早到来。
“一整年都好像活在冬季,自那天出事之后。”找一个僻静的咖啡馆落座,南国早报记者面前的林女士妆容精致,但厚厚的粉底,仍掩饰不了她的憔悴。林女士所说的那天,是2015年3月6日,她和先生的第13个结婚纪念日。
谈话间,林女士的丈夫李某正躺在医院ICU病房,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处于植物人状态,随时有进一步恶化和死亡的危险。
虽然时间过去了大半年,但对于3月6日发生的事情,林女士记忆深刻:那天是周五,一大早起床还没上班,心早已飞到了靖西,外地工作的丈夫正等着她下班后前去团聚,一起庆祝这个特殊日子,一家人好好过一个周末。
“或许是乐极生悲,也或许是冥冥中天意注定。”林女士说,上午上班时,她还琢磨着午休时间去商场挑选个结婚纪念日礼物,正当她越想越美时,一个电话让她突然从天堂掉落到了地狱,丈夫单位通知:李某因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情况危急。
妻救夫耗尽家财 忽发现性爱优盘
从县医院转到百色市医院,接着又紧急送往自治区一级医院,前后花费超过150余万元,虽然李某有公费医疗,但其中很多自费项目都是林女士筹措的,除家里的十几万元现金,她还向亲戚借了钱。但最终还是回天乏术,李某成了植物人。
这是一个令人同情的人间悲剧。但这幕悲剧,却因为一个性爱优盘的意外出现,更添几分唏嘘。
当着林女士的面,记者把这个优盘插进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鼠标一点击,里面全是李某和一名陌生女子的性爱视频和照片,标注的时间从2011年开始,直到事发时的2015年。
看着这些赤裸的画面,早已知道事情真相的林女士仍然难以释怀,用光了整一包纸巾,才定下神来。她哽咽着说,先生被送往南宁医治几天后,她再次返回靖西整理物品,在办公室不显眼位置,发现了这个优盘,“十几年的夫妻情分,拼尽全力的抢救,在这个优盘面前,瞬间成了笑话”。
据林女士介绍,他们夫妇是大学同学,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李某是个“凤凰男”。当初面对这桩婚事,林家人是极力反对的。婚后的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直到孩子降生,一家人仍然挤在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居室中生活。日子终于慢慢好了,李某在事业上也更进一步,2011年从百色被调往靖西,官升一级。
“当初也知道两地分居容易出问题。”林女士说,先生刚调往靖西时,她也有过担心,但念着对先生的支持和夫妻深厚的感情,也就没有反对。
双手能握得住结婚证,但却握不住林女士的婚姻。
夫为情人买保险 以配偶名义投保
虽然遭遇伴侣肉体背叛,但介绍李某时,林女士却近乎执着地称呼为“我先生”,个中滋味,旁人无法体会。事实上,李某不仅仅是肉体上出轨,甚至连精神上也偏离了这个家庭。
林女士向南国早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养老保险合同,这是李某以“配偶”的名义给他的情人刘某(化名)购买的,价值20万元,每月交纳2000多元保费,于2014年生效。从2014年开始至李某出事,已交保费1万余元。
保险合同的存在,林女士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很多婚外情都是以金钱为纽带维系的。发现优盘后,在她一再追问下,李某单位同事交出了这份隐藏起来的保险合同。令她痛彻心扉的不是金钱,而是先生关心起了情人的养老问题,还以夫妻名义赠送保险。
从交往时间之长,以及同事隐藏保险合同的情况猜测,林女士认为,李某所在的单位和同事,显然知道这段不道德感情的存在。在林女士看来,部分公职单位和党员干部对生活作风问题的麻木,是导致她家庭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妻为退保而奔波 全额退保遭拒绝
除了精神上的伤害,李某出事后,林女士的经济压力也陡然增加。为了追讨回丈夫背着她送给刘某的共同财产,她曾委托律师和刘某进行过沟通,虽然明知丈夫送出去了金项链、现金等财物,但苦于没有直接证据,无法要回。
唯一有希望追回的,只剩下写有李某和刘某名字的保单。在林女士看来,自家的钱,被丈夫偷偷地给了情人,以配偶的名义购买了保险,她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从保险业务员交涉到百色市支公司,再到广西区分公司,耗时几个月,林女士得到的答复都如出一辙: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无法全额退保。
“他们明明不是合法夫妻,以配偶的名义购买保险,怎么就能生效呢?”整个下午的交流中,林女士显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气愤。为了退保一事,本就身心疲惫的她来回奔波,再次接连受到打击。
11月19日,涉事的保险公司给记者发来了说明: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合同经李某、刘某双方签字确认,合法有效。有效合同无法全额退保。
欲追讨共同财产 律师建议两途径
11月20日,涉事保险公司广西区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当面再次向南国早报记者表示,从情感上来说,她个人对林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从合同订立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不存在问题。
对此,南国法援律师黄昭能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李某以虚假身份关系投保,被保险人刘某也非保险合同上标注的配偶关系,合同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合同有被法院推翻的可能性。如果保险合同不能够推翻,黄昭能律师还有一个建议:李某未经林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在林女士要求返还的情况下,李某的情人刘某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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