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妻子受胁迫被同村邻居冀鹏3次强奸,报案后冀鹏却被先抓后放,此后夫妻进京上访,回来却被公安拘留,河北省涞源县一农民毕志新在找冀鹏要说法时将冀鹏杀死。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男子杀害奸妻疑犯被判无期 曾上访喊冤遭拘留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1-23 07:21

  因认为妻子受胁迫被同村邻居冀鹏3次强奸,报案后冀鹏却被先抓后放,此后夫妻进京上访,回来却被公安拘留,河北省涞源县一农民毕志新在找冀鹏要说法时将冀鹏杀死。记者昨天获悉,毕志新一审被保定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冀鹏亲属14万余元。

  保定中院一审审理查明,毕志新因其妻秀秀(化名)告知其被同村冀鹏强奸一事未得以解决而不满,2015年2月5日23时许,其携镰刀、菜刀前往冀鹏家。在冀鹏家附近胡同内,两人相遇并发生厮打,毕志新遂持镰刀砍击冀鹏头、面、颈部及四肢数刀,后又持菜刀砍击冀鹏头、颈部数刀,致冀鹏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最终判决毕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冀鹏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4万余元。

  该案审理中,毕志新辩护律师刘昌松认为,毕志新杀人是因为冀鹏具有重大过错,因为妻子被强奸,举报后又得不到解决,毕志新才义愤杀人,应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

  但是,该辩护意见未被保定中院采纳。保定中院认为,冀鹏涉嫌强奸秀秀一案,虽经涞源县公安局立案,并对冀鹏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在该案侦查阶段,冀鹏便被毕志新杀死,该案未经依法裁判,尚未形成确定性的法律结论,故辩护人所提冀鹏强奸秀秀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就此认定冀鹏具有重大过错。毕志新因其妻被强奸而义愤杀人的观点不能成立。

  对此,刘昌松认为,冀鹏涉嫌强奸秀秀一案,已由涞源县公安局制作出《起诉意见书》。该《起诉意见书》称“足以认定”冀鹏强奸。这也足以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清了强奸犯罪的事实,“冀鹏强奸秀秀是一种客观事实,不能因为法院未审理判决,就否认这个事实”。

  对此,保定中院一相关负责人初步回应称,该案一审判决是合议庭酌情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后,才最终确定的结果。被告人称判得重,而原告却嫌民事赔偿太少。目前,保定中院已经接到了该案被告人的上诉书。

  据了解,刘昌松仍将担任毕志新案二审辩护律师,并称将全面免除律师费及出差住宿等费用。

 

 

 

相关链接:

明年起上访者对已终结案件不满可获律师免费帮助
海口秀英区成功处置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百万贪支书”现形记:村民集中上访 多次联名举报
天津市民海口上访 检察官递上“救命水”让他终身难忘
妻子遭强奸嫌犯未被警方法办 丈夫上访反被拘留
湖北襄阳一街道办主任被曝飞踢上访女 现已被停职
澄迈推进新城土地储备工作 实现零上访零阻碍

 

相关链接:
湖北襄阳一街道办主任被曝飞踢上访女 现已被停职
妻子遭强奸嫌犯未被警方法办 丈夫上访反被拘留
天津市民海口上访 检察官递上“救命水”让他终身难忘
“百万贪支书”现形记:村民集中上访 多次联名举报
海口秀英区成功处置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明年起上访者对已终结案件不满可获律师免费帮助
澄迈推进新城土地储备工作 实现零上访零阻碍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编辑:王善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