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电信诈骗,很多人都有所耳闻,什么法院传票、涉嫌洗黑钱、猜猜我是谁……不过,这些老伎俩已经越来越不管用,于是骗子又出新招,直接用“刑事拘捕令”来恐吓市民。近日,南海区九江南方村的黄女士就不幸中了招,被骗走37.7万元人民币。
“公安”电话告知涉嫌洗黑钱
11月18日8时许,黄女士在家突然接到无号码显示的来电,对方称黄女士家里的固话欠费2440元,并提供一个自称是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的电话,让黄女士拨打过去。
接电话的男子自称“李警官”,其声称破获了一起贪污、洗黑钱案件,嫌疑人是深圳某银行行长张某,警方在他身上发现一张用黄女士身份证开通的银行卡,张某交代开通银行卡的身份证是向黄女士购买的。
“李警官”还发过来一份传真,显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上面还有黄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和照片。黄女士乱了分寸,来不及分辨拘捕令的真伪,急着解释不是她做的。“李警官”还警告:“如果今天下午15时前不能弄清楚银行卡的存款是怎么回事,那我们就会前来逮捕你。”
随后,“李警官”将电话转到一个中央派来处理案件的“王检察官”处,“王检察官”恐吓黄女士说这是绝密案件,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将依刑法“妨碍秘密罪”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二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骗转账至“国家保险账户”
其间,由于黄女士与“王检察官”发生争执,对方直接挂了电话。“李警官”再次致电黄女士,称她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只要她继续配合警方调查,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黄女士马上按照对方的“指示”,将自己每一笔的存款告诉他,并到工商银行开了一个新的银联账号,开通了电子银行,将37.7万元分多次转到新开账号内。
当黄女士转账成功回到家时,对方便打来电话教黄女士通过网银分5次将37.7万元转到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反洗黑钱中心名下的“国家保险账户”内。
当天下午,黄女士再次接到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金融监管收据”的传真,表示对方收到黄女士转入的37.7万元,并将会对该笔款项进行调查。
第二天7时许,黄女士致电“李警官”、“王检察官”询问案件调查情况,却听到对方电话号码为空号的提示音,这时黄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已在侦办中。
阿SIR提醒
汇款前先核实好对方身份
办案民警表示,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当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必须要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不会通过传真或网络发送法律文书,而且公检法部门均没有设立所谓“安全账户”等名目的银行账户。因此,当有人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告知涉嫌某种犯罪,并要求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进行调查核实的,肯定是诈骗行为。
警方提醒,汇款前一定要通过电话等多种途径核实好对方身份,特别是对于那些平常联系较少,电话也很难核实身份的,一定要求当面给钱。如遇到此类“刑事拘捕令”、“法院传票”等诈骗电话时,一定要小心甄别,及时与身边人沟通,或向警方求助,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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