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孩子生前照片。(家属供图)
5个多月前,年仅1岁7个月的患儿东东(化名)因发烧、呕吐被送往天水市中医院就诊,1天后因病情危重经转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截至目前,医患双方仍就患儿死因各执一词。
家属质疑
患儿入院治疗1天后死亡
11月16日,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的东东大伯李先生告诉记者,6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许,东东因发烧、呕吐被送入天水市中医医院就诊,入院时孩子神志清楚。
据李先生讲,就诊那天刚好是周日,家属遂领孩子直接去了住院部,经大夫检查后,孩子初步以“发热查因、急性呼吸道感染等”收治入院,被安排在住院部二楼儿科34号床。随后,大夫开了一包复方锌布颗粒剂让给孩子服用半包,紧接着做了采血、皮试。当天上午10时50分许至下午5时,孩子接受输液退烧治疗。输完液1个多小时后,高烧再起,遂按大夫安排将早上服完剩下的半包复方锌布颗粒剂给患儿服上。
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孩子体温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高温状态,其间经用药孩子排过便。晚上8时许,孩子说有些饿,家属便给喂了点水和八宝粥的清汤。在给孩子喂食时,家属意外发现孩子右胳膊抬不起来,便急忙告诉护士,护士当时说没关系。晚上10时许,孩子体温降至37摄氏度后,慢慢睡着了。
6月29日凌晨3时许,孩子有些恶心,家属发现其嗓子有痰,便按压病房呼叫器呼叫大夫。经大夫听诊、观察,继而再次输液、拍背吸痰等一系列治疗,症状未见好转。
6月29日清晨6时29分,在随车准备有氧气袋及急救药品的情况下,东东被紧急转入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进一步抢救治疗。半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先生告诉记者,早一天还又说又笑的孩子就这样说没就没了,一家老小均难以相信这样悲痛的事实,整日以泪洗面,神情恍惚。
事发后,家属就患儿死因产生质疑,他们认为医生在诊疗期间存在失误,应该为患儿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矛盾升级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双方提出申请尸检
据东东的爸爸讲,经过和院方交涉,天水市中医医院自始至终认为他们的治疗程序规范、准确,不存在任何过失。
事发当天,秦州区医调委介入调查此事,鉴于医患双方对患儿死因存在很大意见分歧,调停未果。为了明确死者死因,6月30日,秦州区卫生局接到医患双方申请后,特委托甘肃法医学会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检。
经尸表检查、尸体剖验脏器及组织切片显微镜下检验,该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多部位血管内微血栓形成和多部位出血是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形态学表现。脑干、延髓、丘脑非特异性脑炎以及颞叶、顶叶、枕叶、小脑非特异性脑膜炎伴脑水肿是死亡的重要病变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记者在家属提供的《甘肃法医学会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中》看到,除了上述结论外,至于患儿死亡是否院方过失或延误治疗所致等后3项委托事由,《意见书》中没有提及。
司法鉴定
认为院方承担40%责任
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拿到这份鉴定结果后,他们一家人顿感一头雾水。当时孩子入院时,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和急性胃炎”;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院方初步结论是“窒息,呼吸、心脏骤停”,这些结论和尸检得出的结论有无关联?其中病理有无共性,这些他实在有些想不通。
“当时患儿入院时医院诊断是感冒、胃炎,可尸检结果却显示孩子死于脑炎?说我缺乏医学常识也好,不懂病理转变也罢,从尸检结论分析,孩子当时到底得了什么病?医院当时诊断是否有误?这一点我们家人一直都想不明白。”李先生说。
据他讲,尸检结果出来后,家属再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医院仍坚称诊疗无过失。
为了鉴定院方在这起医疗纠纷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所占比例,10月12日,医患双方特委托甘肃集天司法鉴定所对这起纠纷责任划分进行鉴定。
该鉴定所受理委托后,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病历及当事人双方现场陈述,组织国家司法鉴定人及相关专家对被鉴定人东东司法鉴定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后认为:患儿在天水市中医医院入院治疗后,天水市中医医院诊断明确,入院后患儿出现窒息及并发症与尸检报告相符,患儿死亡原因为窒息,出现窒息后天水市中医医院采取了积极救治措施,但未能进行有效的治疗,故院方存在医疗过失,对患儿死亡承担40%的责任。
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先生欲哭无泪,他不明白,尸检结论在前,责任鉴定在后,作为家长,他到底该相信哪份结论才是正确的?抑或两份都是正确的?如果这样,孩子到底是死于脑炎还是窒息?
11月19日,就东东就诊期间死亡一事,记者前往天水市中医医院欲采访院方对此事的说法时,该院办公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按照相关规定,记者必须去天水市委外宣办开具采访公函,且得到天水市卫计委的同意后,院方方可接受采访。”
目前,天水市中医医院是否认可集天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记者不得而知。死者家属称,为了给孩子一个交待,家属将向医院讨个说法并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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