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模式”红极一时
盐城的互助合作社试点受到广泛关注,“盐城模式”也得以在多地推广,更被称为中国版“穷人银行”。
在盐城一百多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2010年成立的银联合作社,只算是后起之秀。当地的第一家互助合作社,则早在2005年由盐城阜宁县硕集镇5位农民注册成立,被称为盐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原型。
次年,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支持硕集镇这5位农民的“创举”——2006年初,该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当年10月,在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该市正式开展试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这一试点在盐城当地被赋予极大的意义,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以小岗村农民首倡家庭联产承包制类比,认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一“新鲜事”也将极大地造福中国农村。
试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背后,是商业银行投向三农资金的减少,以及手续的繁琐。
盐城农办的这名工作人员说,近年来,商业银行追求最大效益,弃农现象比较明显,投向农村、农业的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农民急需的小额贷款,因为审核成本大、效益低,商业银行一般不太愿意涉猎。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出现,正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它利用地缘、人缘的优势,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实行小额投放为主,农民贷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存贷方便快捷,这极大地满足了农民生活、生产和创业的需求。
当地一位养殖大户告诉记者,此前他为了5万元贷款,跑了多家商业银行,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即使放款,也是几个月之后,但有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之后,借款就方便多了,这也是合作社广受欢迎的一大原因。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10位农民联合起来,具备一定条件后,即可向县(市、区)农经部门申请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获批后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社员内部吸储,投放也被限制在社员内部,利息参照国家法定利率,年终按照经营情况进行分红。
2007年7月,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扩大试点。
江苏省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数据显示,到2014年,盐城全市已有138个资金互助合作社,吸收20多万户农民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和互助金24.08亿元,累计向38万农户(次)投放150亿元。
盐城各地蓬勃开展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受到广泛关注,前来参观学习、取经者络绎不绝,“盐城模式”因之走红,在全国多地得到推广。
理论界也注意到发端于盐城农村的这一新型社会组织,将其定义为“草根银行”或“草根金融”,堪称国外流行的“穷人银行”的中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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