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获悉,昭通两级法院6年内共流失工作人员194人,其中法官122人。流失人员中青年法官为104名,占85.25%。
昭通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属于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经济落后。当地法院是云南法院工作人员流失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和公开反映法官流失的西部地区法院。
课题组通过对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全市法院法官流失的现状为样本,对法官流失问题进行了为时一年零二个月的研究发现,期间,全市法院共流失工作人员194人。其中法官122人,年均流失3.26%。昭通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有中央政法编制人员979人,其中,法官635人。
流失法官中,44岁以下104名,45至50岁13名,51岁以上5名,分别占85.24%、10.66%和4.10%。从学历上看,研究生学历4名,本科学历110名,大专学历8名,分别占6.56%、90.16%和3.28%。法官流失前职级为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的分别为8名、11名和103名,分别占6.56%、9.02%和84.42%,流失人员主要流向党政机关、检察院和外地法院,以及自由职业等。课题组还发现,向全市635名法官发出问卷,收回的416份问卷中,有离职意愿的法官为281名。
调查显示,流失的法官多为青年法官,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化训练,且是审判业务骨干;法官年龄越大流失人数越少,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化训练越少,不办案的越多;法官流失大多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鲜有从发达地区流向欠发达地区;法官流失是法官减员的首要原因。六年间,全市减少法官183人,其中,退休61人,流失法官人数刚好是退休法官人数的2倍。
在职法官和流失人员多认为离职是“司法环境不良”。被当事人及其亲属谩骂、遭遇“打招呼”等干扰办案,薪金收入低、工作压力大排在司法环境不良内外因素的前两位。
调查认为,法官流失造成司法资源流失,影响队伍稳定,加速法官断层,激化案多人少矛盾,降低审判质量,扩大法官心理失衡,加剧法官流失,加大司法资源分配不公。
课题组建议,通过彻底改革审判委会、消除论资排辈现象和增强法官入额、晋升级别的公平性等举措,解决人民法院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顽疾,防止法官流失。同时,严格法官惩戒程序和标准,避免动辄得咎,充分保障法官的权益;严惩行政干预司法,提高司法自主性;扶正法院的宪法地位,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
事实上,随着法院办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人才流失问题突出。目前,公开反映法官流失的西部地区法院还有甘肃、贵州和广西等。以昆明中院为例,今年至少有4名法官辞职做律师等,其中不乏办案骨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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