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保证书
保证书
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
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加盖公章的保证书
去年底刚刚荣获江苏省优秀法庭庭长的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向本报记者承认,保证书确是其所写。
本报获悉的七份保证书中,最早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署名黄涛的保证人表示:
“亲爱的刘英,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
这份保证书,写于一张红色格子的稿纸上,落款处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同样加盖公章的保证书还有两份,书写时间分别为同年十月和次年十一月。
黄涛均向刘英表露衷心:
“我保证今后不再说谎话,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把你的住所当作自己的家,请你放心,坚决听从你的安排,有事请假”,“通过今天刘英对我的谆谆教诲,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今后我做一个诚实的人,以‘诚实信用’原则来指导生活,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不说谎话,对得起刘英同志对我的真挚感情”
除这三份外,另有两份按有指印,其余两份仅有签名。
最近一次保证书,写于今年4月16日。黄涛在保证书中写道:
“刘英等我八年了,我没有对得起她,我们俩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责任全在我,我决定2015年五一节后办理离婚事宜,这是我内心想法。”
另一份时长42秒的视频中,身穿睡衣的黄涛面对镜头向刘英承诺,以前没有对得起刘英,以后要对得起她,不让她难过,不惹他生气,办离婚,说话不算数天打五雷轰,出门车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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