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河南省淅川县主要领导在对金河镇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
今年11月10日,在河南省淅川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该县金河镇两名领导班子成员接受县委书记的诫勉谈话。这次诫勉谈话缘于金河镇2名村干部弄虚作假获取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
2015年8月12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了《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决定从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015年8月21日,金河镇袁家村村委会主任袁栋、火煤村党支部书记薛学国到该镇组织员办公室报名,二人都通过了资格初审。后经调查,袁栋截至报名时任职时间只有11个月,未满3年,薛学国截至报名时任职时间只有13个月,未满3年,二人都不符合“连续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报考条件。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责成金河镇纪委给予袁栋、薛学国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金河镇党委给予镇办公室副主任金某和组织干事姬某免职处理;建议县委对金河镇两名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长期以来,组织人事工作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但金河镇竟然发生了2名村干部弄虚作假参加乡镇公务员招录考试的问题,这是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该县县委书记严肃说道,“在座各位作为基层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是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者、维护者,应该尽职责、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但却出现了造假者一路绿灯,这充分说明我们一些同志对组织人事纪律认识不到位,还没有上升到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的高度,把纪律抛之脑后,没有入脑入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高度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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