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对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累计追责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基层的党员干部等1156人,涉及金额8294万元。处分人数之多、追责力度之大,在湖北尚属首次。目前,对于所涉8294万元违规资金,应予追缴的3864万元正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缴,超政策范围发放的4430万元已由各级政府按政策进行整改。
渔场西瓜地变种粮田
日前,纪检监察部门在黄梅县杨柳湖渔场实地核查发现,2013年至2014年,这个有1000余亩湖面的国有渔场全部向外发包,并没有人种植粮食作物,但累计套取国家补贴25.33万余元。
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渔场虚报水稻种植面积1150亩,虚报油菜种植面积320亩,再以多名行政管理人员、职工及家属的名义申报种粮补贴。
“只要实地核查,就肯定能发现申报的这1000多亩地是不存在的。”知情人士透露,但核实和汇总环节流于形式。
按照相关规定,种粮补贴到账后,必须由农户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一本(折)通存折及密码支取。然而,补贴打到了相关申请人的存折,却并非由申请人自行领取,而是由渔场出纳统一领取并入账。这些资金被用于渔场的费用开支。
无独有偶,在湖北襄阳宜城市流水镇,2013年至2014年申报种粮补贴时,19个村农户种植的西瓜面积申报为种粮补贴面积,共领取补贴资金高达676.18万元。
四类手法虚报冒领惠农资金
记者调查发现,在侵占种粮补贴过程中,四类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较为常见。
——无中生有,非种粮田冒领。记者走访了解到,诸如渔场、西瓜地之类的非种粮土地玩“变身术”,计入发放粮食补贴面积的“无中生有”方式十分常见。甚至,一些荒地也“种满”了粮食。
——变小为大,远超实际面积申报。有些地块确实属于种粮土地,但在申报时面积被增大。2013年至2014年,老河口市有10个乡镇超面积申领补贴1357.37万元。
——违规截留挪用款项。按照规定,国家按照实际种粮面积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补贴,种粮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但在荆州市万全镇破岭村,2013年至2014年,在村党支部书记梁治艮的安排下,这些补贴被截留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等事务开支。
——后台“黑手”利用职权篡改虚列。2009年至2014年,时任江陵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的孙宏平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亲戚名义,在多个乡镇电子版补贴发放数据中虚列户头,共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22.2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前院长乔新生等专家认为,种粮补贴的发放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完善“全链条”监管。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种粮补贴申报核实工作,财政部门要把补贴资金拨付与监管的责任担起来;要切实把面积核实、村级公示、审核把关、据实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各县、镇、村要建立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的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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