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岁的年龄,原本还在上学,可一些青少年却因吸毒走上犯罪的道路。从2013年年初至今年10月,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1000多名吸毒、贩毒人员中,20岁以下的青少年占到了4%。而一些贩毒人员为了让青少年接触到毒品,甚至免费或低价将毒品提供给青少年。
17岁女孩和多个同学出租房内吸冰毒
2014年11月8日21时,年仅17岁的女孩霍某在哈市香坊区民生路上的一间出租屋内,和同学关某某、于某某一起吸食了甲基苯丙胺。11月21日19时,霍某再次和同学关某某一起吸食了甲基苯丙胺。24日21时许,霍某在其租住屋内,与前来的关某某及吕某某一起吸食了甲基苯丙胺。28日3时许,被告人霍某在其租住屋内,与朋友叶某某及吕某某一起吸食了甲基苯丙胺。
在与霍某一起吸食毒品的人中,有两人和她一样,都是未成年人。法院考虑霍某犯罪时未成年,予以从轻处罚,依法认定霍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年判处1299名吸毒者有罪
据统计,目前我国吸毒人员已超过1000万人,新型合成毒品所占比例不断上升,涉毒青少年的数量、因吸毒引发其他违法犯罪的数量均持续增加,全国法院审理因毒品引发的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十分之一以上。
2013年年初至今年10月,哈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962件,判处有罪人犯1299人,有力打击了各类毒品犯罪。而在抓获的吸毒、贩毒人员中,20岁以下的吸毒者占比将近4%,年龄最小的吸毒者为16岁。
贩毒人员免费或低价将毒品提供给青少年
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天鹰说,现在微信、陌陌等手机交友软件让很多青少年的朋友圈,不仅仅局限在同学之间,社会上的各种人都能接触到。而在各种聚会中,只要有一个人吸食毒品,其他人出于好奇心和自制力弱的原因,也开始吸食毒品。
通过很多吸食毒品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可以发现,很多青少年是在犯罪被抓后,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吸毒了,而这些吸毒青少年中,大多数家庭的经济条件都很好。而一些贩毒人员为了让青少年接触到毒品,刚开始甚至免费或少收费,将毒品卖给青少年,造成青少年吸食毒品人数的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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