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户籍民警不按照全省公安机关统一下达的户政管理规范,而是依据镇里自行出台的户籍管理意见。经查,该意见并不符合法律法规。25日,在河南省纪委通报的安阳市三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中,该市内黄县城关镇政府因设槛、设障乱作为,镇长及派出所长被通报批评。
三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手续超期296天,懒政怠政问题。2014年9月18日,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杨雪受理了李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材料,11月24日李某的社保账户基金到帐。杨雪以年底业务量大为由,将其手续安排到2015年7月办理,未告知当事人。2015年7月杨雪在办理李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时,发现其手续利息计息错误,暂无法办理,随即将其手续无故搁置,未向本科负责人付丽芳汇报,导致手续办结时,超期296天。
经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研究决定,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杨雪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科副科长付丽芳行政警告处分。
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社区王金枝拒办应办事项问题。2015年7月14日,安漳路66号院居民张某到红星社区为其爱人办理未就业证明,红星社区书记、主任王金枝,因安漳路66号院户口管辖与民政管辖不一致,担心在办理该院居民未就业证明事项上出问题,便以安漳路66号院民政管辖属东风西社区为由,拒绝办理手续。经查,安漳路66号院居民未就业证明应由红星社区负责办理。
经北关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红星社区书记、主任王金枝党内警告处分。
内黄县城关镇政府设置门槛、障碍乱作为,城关镇第一派出所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问题。8月27日-9月5日,内黄县关庄村村民杨某携带婚生婴儿的相关证明材料多次到城关镇第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手续,户籍警依据《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杨某出具村委会同意入户证明信,否则不予办理。经查《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内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令城关镇人民政府撤销《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责令城关镇第一派出所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为杨某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给予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叶丁和城关镇第一派出所所长张志国通报批评。
通报称,各级各部门要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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