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拿钱去买手机,手机店居然也卖给他!”近日,家住海口府城博雅路附近的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其九岁多的侄子小亮(化名)回家过周末时,竟偷拿大人的2000元现金,并花1800元在博雅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华为手机。购机5天后,他才发现此事,但店主拒绝退款。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店家最终退回了1400元。未成年人瞒着家长擅自购买贵重物品,交易有效吗?家长知晓后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记者李美香
熊孩子偷钱买手机,水吧蹭WiFi玩游戏
家住海口市博雅路附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其哥哥一家住在海口市大致坡镇,为了让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条件,哥哥便将九岁多的侄子小亮寄养在他家读书。小亮目前就读于海口市琼山一小四年级,偶尔会回大致坡镇和父母一起过周末。“上周他从大致坡镇回来之后就不对劲了,上学去得早却回得晚,每天还找各种借口出门。”李先生说,察觉异常后,他在11月20日那天悄悄跟踪小亮,结果发现小亮溜出门之后进入了附近一水吧,正拿着一部崭新的华为手机玩游戏。一问之下才知道,这部手机竟然是小亮自己花1800元在博雅路口一家手机店买的。
对于一个不满10岁的小孩来说,1800元可不是小数目。小亮的钱到底是哪来的呢?李先生与哥哥联系后得知,哥哥和嫂子并未给过小亮那么多钱,但哥哥11月15日即小亮回家过周末那天,曾丢了2000元现金,哥哥还以为是揣兜里出门不小心丢了,没有太在意。
于是,事情水落石出了:原来,小亮受同学影响,对一款手机游戏很着迷,苦于没有手机不能玩得痛快,便在周末回家后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拿走了爸爸裤兜里的2000元钱。到海口后,小亮便在博雅路一家手机店花1800元买了一部新手机。因没有身份证买不了手机卡,没有流量手机上不了网,所以小亮每天早出晚归,跑到附近一家水吧蹭免费WiFi玩游戏。
经派出所协调,手机店最终退回1400元
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先生对小亮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领着小亮到手机店要求退款。他认为,按常理家长不会让这么小的孩子独自购买贵重物品,店家不应该把贵重的手机卖给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但店主以“手机已经卖出,手机序列号等信息也已登记到系统”为由不肯退款。无奈之下,李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由于当时是周五晚上,工商部门未能及时派员处理。
接着,李先生又拨打110报警,辖区文庄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进行调解。因手机屏幕有些许划痕,手机店最终同意退款1400元。
律师说法: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或无效
那么,未成年人瞒着家长擅自购买贵重物品,交易有效吗?家长知晓后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胡景临律师认为,对于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等大宗商品,虽然法律并未明令限制,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来者不拒”。他介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受益行为外,所有的民事行为无效。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只有已满16周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才可以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
“未满10周岁的小亮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擅自购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退款。” 胡景临律师说,商家应慎重对待“小顾客”,在销售大宗、大额的商品过程中,商家要综合判断“小顾客”年龄和智力是否与购买行为相适应,在必要时可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否则一旦家长要求退款,未成年人擅自消费的行为可能会被判无效。胡景临律师还提醒,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长,在孩子擅自购买了超过支付能力的大宗商品后,不该一味向商家问责,更多的应是自我反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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