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海南省农业厅发出公告,海南省农业厅将对蔬菜水果等出岛鲜活农产品加强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由产地农业部门监督销毁。
公告全文: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海南省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海南省农业厅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从秀英港、南港、新海港码头出岛的疏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加强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由产地农业部门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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