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日前公布了2015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这也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的去行政化,终于驶进了“快车道”。
应该说,行业协会商会本身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完善行业管理、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上,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就从数量上而言,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尚不足1000个,到2014年底则有近7万个,每年10%到15%的增长速度,也从侧面印证了社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现实需求。
但同样需要看到,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行政色彩过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政会不分、官办一体等现象的存在,异化了行业协会的性质,影响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公信力。协会就是协会,商会就是商会,不该成为权力的“寄生物”。让行业协会商会回归其服务本质,去行政化彻底“摘帽”,无疑是关键的一环。
行业协会商会的过度行政化,还往往滋生着贪腐的细菌。大树底下好乘凉,正是因为背靠政府权力这座“大山”,再加上,一些行业协会本身就承接着由政府转移而来的审批权力,而监管又相对宽松,财务也没那么透明,由此便容易产生“隐性权力腐败”。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沈广,就曾利用开办各种展会的名义,私自截留会展收入、侵吞会员参展费,贪污协会公款多达1200余万元。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红顶商人”“权力掮客”等弊端,不仅侵蚀着行业协会商会的根基,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必须彻底革除。
从另一方面而言,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多少会受到权力的束缚。即使想干出一番事业,也会因人财物受制于领导机关,而令其自主性被削弱,无法真正放开手脚。因此,行业协会商会的去行政化,对于其自身发展而言,也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当然,脱钩不等于脱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之后,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还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样是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不可或缺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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