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海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岛屿地理单元,同时享有经济特区、生态立省、国际旅游岛和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是改革的天然最佳试验田。当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6%,人均GDP突破6300美元,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和转型提质的关键期。
继去年儋州市获批为国家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后,近日我省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也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目前,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从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面扎实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1、儋州试点稳步推进
去年我省儋州市获批为国家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后,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儋州市制定了《儋州市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对试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分解和细化,明确了2015-2020年综合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时间节点、预期效果。目前,儋州市和各省直相关部门现正按照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据了解,儋州市先后组织召开了16次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儋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方案》、《儋州市新型城镇化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暂行办法》,编制了4.15万农业人口转移规划,全市棚户区开工建设1390套,积极推进了那大城中村改造、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兰洋养生健康产业等项目建设,不断促进产城融合、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在扎实推进国家综合试点同时,儋州市中和镇被确定为全国建制镇示范点试点镇,2014和2015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财政每年2000万,共计4000万的建制镇示范试点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中和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新试点强调就地城镇化
此次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同时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也让我省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区域进一步扩大至三市一镇。
其中琼海市的试点目标是以“田园城市、幸福琼海”为总抓手,按照“不砍树、不拆房、不占田,就地城镇化”的标准,走出一条低成本、可持续、因地制宜地新型城镇化之路,率先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成为特色城镇化发展的鲜活品牌和样板。
海口市演丰镇试点则立足就地城镇化,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城乡统筹能力、经济建设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化。
文昌此前被列入国家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此次一并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将两个试点的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
3、探索海南特色城镇化
我省在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省级新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今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城镇化办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海南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我省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申报工作。
11月17日,省城镇化办组织召开了我省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评选会,从申报材料质量、试点基础、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采用量化评分形式,对26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进行了评选。
同时,我省还积极探索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城镇化路径和模式,特别是今年“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结合“海澄文”一体化、十二大产业、六大类27个产业园区、100个特色产业小镇、1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六大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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