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禁让笔者回想起几年前北京的“最牛违建”,业主在楼顶平台建了个“花果山”,最后应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而被勒令强拆,但是当笔者坐车经过紫竹院时,能看到楼顶上有明显的强拆过后的痕迹,已经不复楼顶原本的面貌了,即使是拆完之后,拆违后的楼顶也很难复原成原先的样子,而且还有事后拆下来的成堆的建筑垃圾要如何进行处理也是一大难题。
城市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事件屡禁不止,特别是这种在小区楼顶上私搭乱建的行为,不顾个人与他人的生活居住安全,目前已经引起全社的公愤。在对这种公然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进行谴责的同时,也不禁让人联想到为什么这些违章建筑在建造过程中,没有哪一方出来进行有效的控制,而都是在建完后才采取措施。
在建造这些建筑的时候带来的施工噪音肯定会给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为什么在开始建造的过程中,物业方面没有出来进行阻止,而是建成之后新闻上曝光出来才进行程序化的处理,要知道一般小区业委会都会有明确的规定若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建造行为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个人无权任意在屋顶建造这种花园,小区物业明知房屋承重是有限的,不允许私自在屋顶建造任何东西,为什么有关物业不采取任何阻止措施,而是坐等花园建成。
有关执法部门在接到受影响的群众投诉后,也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实际行动,及时阻止这种违建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而不是与小区物业互相推卸责任,对于这种不能进行沟通,就应该及时用有关法律限制住他们,为其他居民的利益保驾护航。
和谐社会需要全民进行维护,每个人都有义务从日常点滴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同时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对违章建筑处罚的可操作性办法,同时加重对此类行为处罚力度,使违建者在得不偿失的同时也给那些有相关动作的人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