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纪委再次发出通报,今年1至10月,福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6件,处理186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2人。
今年,福建省采取跟踪督查、突击检查、“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手段,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建立并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从2月开始,每月通过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月报数据。制定专项工作意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定期通报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加强工作压力传导,对11个党纪政纪处分数、通报曝光数为零的“双零”县(市、区)进行点名通报。
今年前10月,福建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共8名厅级干部、86名处级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方面,分别查处441起、2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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