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要判3年以上”“啊,不会吧?”
通过审讯得知,抢劫男子名叫熊已(化名)。在抢劫之前,他正在和女友闹分手。
“本来打算今年结婚的,但她说我现在要什么没什么,说要回去找个更合适的。”在审讯中,熊已称,他大专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好工作,收入一直不高。自己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终日浑浑噩噩,工作也没有了。
前段时间,熊已在医院旁边捡到了一个塑料注射器。熊已称,想着是不开心的时候就用注射器扎自己一下,所以就一直带在身上。11月23日,熊已在上网时,看到有人说抢劫未遂坐牢三个月,“就想着去抢劫,这样被公安机关抓获可以坐牢。”
熊已称,通过观察,他发现该学校附近接送学生的车辆看起来都比较昂贵,便于下手。踩好点后,熊已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店子里花了三元钱买了一瓶红墨水,用注射器抽了一点点的红墨水。“以前看过这样的案子(冒充艾滋病人),我就想拿着针管吓唬一下。”
民警告知他,抢劫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一旦判定是抢劫罪,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熊某顿时傻了眼,“啊!不会吧”,熊某愣了半天都没说话。
律师说法
已构成抢劫既遂,应以抢劫罪追究刑责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抢劫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处罚的基本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熊某抢劫了被害人的财物构成抢劫既遂,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熊某在犯罪过程中所使用的针管,如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加重处罚,否则不应对其加重处罚。
熊某虽声称自己只抢劫100元,但量刑时,应根据熊某抢劫到的受害人财物为准,即熊某抢劫到的郭女士手提挎包及包内财物的实际价值为准。
相关链接:
男子投案自首称曾持刀抢劫:想坐牢思考人生
男子地铁站口挟持女子 称两天没吃饭想坐牢(图)
13岁少年因母亲要求严厉向警察提出想坐牢
“富二代”为让父母伤心抢劫路人:就是想坐牢
村民为试探女友会否探监 盗窃保险柜想坐牢
小伙想坐牢体验生活入室抢劫 被抓后后悔想爹妈
男子恋爱受挫想坐牢 一拳挥向交巡警被刑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