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党组今天通报,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
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王次炤,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49年生,浙江杭州人。现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曾任音乐学系副主任、副院长、院长兼党委书记。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兼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理论委员会主任、《人民音乐》主编、全国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艺术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萧友梅音乐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国数字化音乐教育学会会长、中国音乐评论学会会长等职。
郭淑兰,研究员,中共党员。1955年出生,吉林突泉人。现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198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中文系。先后任文化部教育司《艺术教育》编辑、研究室副主任、规划处处长。1996年调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2001年5月由教育部任命为学院党委书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九次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现兼任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北京市高教学会艺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等。
逄焕磊,中共党员。1962年生,山东青岛人。现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77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1982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本科,1986年毕业留校工作。1987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系,1989年获清华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我院研究生同等学历教师进修班。1988年在清华大学任第九届研究生会文艺部部长。曾任中央音乐学院团委代书记、书记;学生处副处长兼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社会音乐教育部主任。(图片简历均据中央音乐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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