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冯某以上网为由骗取朋友身份证,并用这张骗来的身份证连办了两张信用卡,透支万余元后终被捕。12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初,冯某以上网为由骗取罗某的一张身份证。随后冯某找到一家交通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信用额度是2000元)。冯某又在龙昆南路找到一家光大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信用额度是15000元)。2015年1月至4月期间冯某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的两张银行信用卡提现、消费共计人民币16788.29元,共累计透支人民币1万7千多元。2015年4月30日,被告人冯某家属将冯某透支钱款如数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取来的他人的身份证件,骗领银行信用卡并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提现、消费、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冯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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