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证实,原科龙电器董事长、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公开科龙案文件一案,一中院已经立案。
据悉,此前顾雏军起诉海信等公司索赔489亿元一案,已被驳回。
顾雏军称 起诉证监会“就等开庭”
昨日,顾雏军在微博上贴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款通知书等材料,并表示,“今天我已按北京市一中院立案法官的要求交纳了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开信息的三个案件的诉讼费,交费后我问立案法官这是否是正式立案了,法官告诉我这是正式立案,并告知我其后就是等开庭通知了。我坚信关于2.76亿美元的伪造保函和以此伪造保函对科龙电器进行违规立案的黑幕就要真相大白了。”
今日上午,记者从市一中院证实,法院确实已经对该案立案。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顾雏军被拘留。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顾雏军提前出狱。2015年7月,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
2015年10月21日,广东高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顾雏军的相关上诉。
曾申请公开科龙案相关文件
在提起此次行政诉讼之前,顾雏军曾向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申请公开科龙案立案调查相关文件,以及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银行保函,被证监会拒绝。
2015年6月,顾雏军曾提出行政公开申请,申请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
他还申请公开2004年12月1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广东科龙出具《关于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信息进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项所涉“未结清保函,金融机构: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金额:27691.47万美元”的保函出具时间、来源、内容、被担保人信息等。
顾雏军的助理说,中国证监会及广东证监局以“国家机密”或“内部操作规范”为由,拒绝支持上述申请。“我们认为需要公开,但是他们不公开,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顾雏军还于11月24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对广东证监局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后来回复称,按照高院的规定,证监局属于证监会派出机构,天河区没有管辖权,管辖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顾雏军需重新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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