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口市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私家车拥有率不断提高,交通频繁。机动车横冲直撞与过斑马线行人抢道的矛盾凸现出来,对过马路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日前,记者对海口城区不同交叉路口走访发现,许多车辆在斑马线上与行人“你争我抢”现象突出。海口警方提醒,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未停车让行,记3分,罚100元。
12月5日,一名11岁男孩推着自行车在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龙中心小学门前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受伤严重,经送医院抢救目前仍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法律让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成了一条行人的生命保障线。但目前在海口的道路上,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减速慢行和遇到行人横过斑马线不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很普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如果在斑马线上撞伤行人,要负全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尽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斑马线上的人车抢道每天都在发生,除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外,右转车辆不让行人现象也很普遍。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未停车让行的,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一旦在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不但要负全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公安交警将针对此种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治,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从严查处等手段遏制这种不文明的交通违法现象,共创良好的椰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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