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文昌工商部门查获一起非法贩卖珊瑚礁案,涉案珊瑚礁重达22.5吨。
12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文昌市工商局与文昌市公安局锦山边防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一起非法贩卖珊瑚礁的案件。经查,锦山镇村民林某以4元/包的价格向周边渔民收购珊瑚礁900包,累计22.5吨,然后以“海石头”的名义通过货车运输,以270元/吨的价格卖到广东省湛江市。
目前,文昌市工商局联合文昌市海洋渔业局对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涉案珊瑚礁重计22.5吨,已于2015年12月8日由文昌市海洋渔业局运输至文昌市清澜港。
针对这起案件,文昌市工商局以此为契机,利用分局机制,快速部署行动,12月8日开展针对文昌市会文镇佛珠交易市场、清澜镇、东郊镇旅游点经营户销售珊瑚礁及其制品的专项检查,责令5家经营户进行整改,下架商品31件。
同时,文昌市工商局联合边防派出所、文昌市海洋渔业局等部门以此案为蓝本,积极制定非法采挖、贩卖珊瑚礁类型案件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力争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以雷霆手段,对非法采挖、贩卖珊瑚礁的行为予以重大打击。
文昌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采挖、贩卖珊瑚礁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二是约谈旅游景点附近市场经营户,严禁出现销售珊瑚实物及其工艺品的现象,尽最大限度压缩珊瑚销售市场的生存环境;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靠海乡镇的辖区工商所深入到群众中去,积极向当地渔民做好“保护珊瑚礁,留住祖宗海”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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