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妈妈遇尴尬
绝大多数工作场所没有哺乳室,这与提倡母乳喂养是矛盾的,既不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高龄产妇的身体恢复
近日,一幅年轻母亲在地铁哺乳幼儿的照片引起网民热烈讨论,有人认为这样不文明。公共场所的母婴辅助设施过少,难找到母婴室,导致母亲在公共场所很难方便地照料幼儿。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却足以让很多育龄妇女发现,社会环境不太支持生育,不论是设施还是服务。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社会需要转变延续30多年一对夫妇最好只有一个孩子的思维定势,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定位、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公共政策,形成尊重生育、对育儿友好、支持妇女平衡生育和事业的社会氛围。”郑真真说,例如按照当前规定,妇女在生第二个孩子时只能享受3个月带薪产假,而绝大多数工作场所没有哺乳室,这与提倡母乳喂养是矛盾的,既不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高龄产妇的身体恢复。此外,关于父亲休育儿假的政策也需要加强,以利于夫妻共同分担育儿责任。
她建议,应当对现行相关政策做出调整或完善,如对有关产假的规定进行调整,增加休假的灵活性和可选择性,增加对父亲休育儿假的明确规定,夫妻尤其是妇女可以根据自己和婴儿的情况选择休假,从而增进母婴健康和妇女的发展。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全面二孩政策需要配套大量的公共政策,包括加强育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优质资源供给量,在婴幼儿哺乳和教育方面提供帮助,增加婴幼儿早教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公共场所为婴儿哺乳建立专门的休息室等。公共政策要体现“全面两孩”的观念转变。
“要想实现政策的预期目标,特别是要让大城市人口生育二孩,必须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来推动,让老百姓想生、敢生也能够生。”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建议,在经济方面,政府可实施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减免二孩家庭部分所得税,缓解经济压力;在照料子女方面,政府有必要在托儿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上倾斜政策并加大投入,推动男性参与到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过程中,借鉴其他国家灵活的男性产假制度,以家庭为单位共享产假;在女性就业和发展方面,政府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前提下,实施各种预防措施,比如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和延长享受时间,鼓励企业建设托儿所和幼儿园,缓解女性员工的工作家庭冲突,政府可以给予补贴;在教育方面,给予生二孩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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