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湖北籍男子沈某祥,收留了4个毒友在自己的租住处吸毒。近日,海口美兰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沈某祥有期徒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5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沈某祥容留郭某蓬、陈某、曲某明、陈某刚在其租住的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某小区的房间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甲基苯丙胺检测试剂盒现场检测,郭某蓬、陈某、曲某明、陈某刚的结果均呈阳性。法院同时查明,沈某祥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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