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手阔绰为小三买车又买房,分手后不甘人财两空,想要回自己房车款,双方协商未果,男方将女方起诉法院,对簿公堂。近日,某地法院审结了这样两起案件。
王飞(化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杨静(化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在所谓的“情人”关系期间,于2014年6月订购了一辆总价36万余元的奥迪A4L轿车,由杨静付款27600元,余款34万元由王飞在11月通过转账方式支付。2014年12月,双方因分手产生争执,主要内容是财物返还问题。争论未果,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杨静返还垫付的购车款34万元。
时隔不久,法院又受理了一起向旧情人追讨房款的案子。杰克(化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王丽(化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杰克于2011年1月交给王丽4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后双方关系恶化,杰克起诉至法院请求王丽返还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两起案件中,双方之间的财物往来均系基于双方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违社会公德,为社会主义法治下的公序良俗观念所不允许。王飞、杰克作为不法行为的当事人,不应享有相应的追偿或要求返还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飞、杰克要求返还财物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
宝马车屡遭喷漆 男车主无奈称还曾被喷“小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