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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司法局选25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院侦办案件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2-14 11:20

  海口网12月14日消息(记者林菲)在检察院内,有一群来自群众的人民监督员,他们是“编外员工”,却能对检察院侦办的案件进行监督。随着上一任人民监督员的任期将满,我市新一任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也已启动,但这一次,市司法局在司法改革后,首次接过了市检察院的接力棒。

  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小萍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是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今年起,我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将由市司法局负责,从12月1日起,市司法局已正式向全市选任25名人民监督员。

  吴小萍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11种情形提出意见,进行监督。这11种情形有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等,其中还包括对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她还称,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是年满二十三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海南山高教育集团董事长欧昌绪是目前在任的一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人民监督员工作几年来受益很多。”欧昌绪称,在几年参与办案过程中,他深感到自己责任重大,在认真履职的同时也从检察院的工作中获得了不少启发。例如,从秀英检察院对问题少年的关怀上,他感受到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对自己的教育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

  吴小萍介绍,目前我市在职的人民监督员共有10名,包括企业家、社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高校教师等,任期至明年4月。根据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市民自荐报名和单位推荐,也会与现任人民监督员联系沟通是否有连任的意愿。”吴小萍说,报名结束后,市司法局将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选、社会公示、选任公布,最终在明年1月底确定人民监督员的名单,之后还将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并陆续出台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对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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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林菲] [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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