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海南某大学28岁女教师陈女士提到起诉前夫主张抚养权时说。今年10月,儿子阿尧(化名)在该大学学生所经营的学校寄宿时,遭到培训班女老师殴打,臀部被打红肿,导致小阿尧心里留下阴影。7岁的阿尧出现了打架、偷东西、自虐等问题。因为认为前夫在抚养孩子上存在诸多问题,陈女士诉至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主张由自己抚养儿子阿尧。近日,此案一审开庭审理。
7岁男孩被送寄宿学校
遭女老师殴打
来自内地的陈女士说,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7岁的儿子阿尧。“我们离婚后,孩子每周在我这边住3天,在他父亲那边住4天。”
阿尧常从这家培训机构逃回家,却不敢对陈女士说起。陈女士称,“今年9月,我前夫送孩子去了寄宿学校,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孩子的屁股有紫红色的淤青,我就问他怎么回事。”
原来,阿尧经常发怒,有时会用头撞墙,啃咬指甲,封闭自己,甚至因此和小伙伴打架。认为阿尧不听话的老师,在今年10月动手打了这个7岁的男孩。
事后,家长与培训机构达成调解,双方没有再发生纠纷。
“我2006年毕业应聘到海口琼山区这家大学当教师,并认识了大学里的离异男老师邹东(化名)。闪婚却遭遇婚变后,阿尧是我这场婚姻中的唯一牵挂。”陈女士称,一起生活6年后,她发现丈夫常沉迷电脑游戏,不关心儿子的学习生活,二人性格格格不入,2011年底,二人最终离婚。
按照陈女士的说法,她几乎是净身出户,房子车子都没要,男方出了2万元给她购买家具,儿子阿尧由男方抚养,而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我本以为,他会好好照顾孩子。但他再婚后,又当上大学里的系主任(副教授),孩子的抚养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陈女士称,这次,阿尧在寄宿学校被打后,坚定了她争取抚养权的决心。
女讲师状告副教授前夫
主张儿子抚养权
法庭上,陈女士诉称,“对方没时间照顾孩子,我和家里老人则有精力,不能再将孩子送到没有教学资质及寄宿条件的培训班吃住了,那里条件不如家里,更没有父母的关爱!”在主张阿尧抚养权的同时,陈女士要求男方月付2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而男方邹东则辩称,陈女士所诉均非事实,儿子阿尧不能交由女方抚养。况且,女方的工资比较高,应付给阿尧更多的抚养费。
对此,陈女士称,“我是讲师,他是副教授,谁的工资高,法院会依法认定。和抚养费相比,我更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于陈女士的起诉和相关说法,邹东回应称,“孩子被打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孩子的抚养权诉讼是我们之间的私事,我不便多说。”
据悉,此案一审后,未当庭宣判。
婚姻“过来人”:闪婚是“高风险投资”
婚恋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正发认为,“闪婚”,是一种“高风险投资”。
“闪婚”的主要因素是“一见钟情”,是在短时间里下最大的赌注,以说不清的直觉作为决策依据,很容易中了“障眼法”,而将自己置于风险之中。
两性往往会习惯性掩饰自己的脾气性格,尤其是正在恋爱中的人。但通常这种习惯性掩饰会在3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因此建议,恋爱中的人最好先经过3个月以上的了解,再进行婚姻的判断。
同时,在离婚时,应充分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协商或经诉讼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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