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缺失之痛
通过法律法规,把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加以明确、稳定、强制,使其刚性化。公职人员一旦不遵守,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也可以依据伦理制度评价、约束,直至将其从公职人员中清除出去,从而保持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和政府的声誉
王峰
在这个权力运行被暴露在公共空间的时代,中国的社会治理正经历一场急遽转型,微观层面上每一个大小官员的质素德行,都关乎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雷人”官员屡成网络热点
在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当下,“雷人”官员屡屡成为网络热点,折射出普通民众对公权力的监督意识和解构心态。
前不久,浙江省义乌市一名叫金新华的原村党支书,公然声称“做干部就是为了钱”,而福建省周宁县委原书记林龙飞的口头禅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安徽省某县物价局局长王某和朋友酒后私自无证驾驶公车,撞伤了路边的一名3岁孩子,并将其拖行近10米。王某下车发现孩子还有气息,竟又上车倒车,想将孩子轧死,幸被群众极力拦下。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大摇大摆地离开事故现场,又叫来同事“顶包”,并叫嚣:“不就一条人命吗?算不了什么,值不了几个钱。”“我王某无证驾车撞人算什么,谁也不敢处理我,县委书记还得求我当物价局长。”
无独有偶,四川省泸州市某区交通局局长谢某因拖欠两年停车费,物管老人讨要时,他竟说:“跟老子过不去,老子要找人来整死你!”
温州市鹿城区计生局一位戴姓女副局长对超生孩子的黄某说,“你现在就是我板刀上的肉,我想怎么剁就怎么剁”。
官员与公众的关系被理解为板刀和肉,这在部分官员的看法中恐怕并不鲜见,但在官员的行政行为被舆论严密“监控”的当下,官员的言行面临着社会环境的强大压力。
在此情形下,加强官员职务和个人道德修养成为新媒介环境下,干部行政能力建设的要务。
部分干部官德失准
今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力图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约束。《廉政准则》规定,不准领导干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这一规定被认为不仅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规范,更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约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2009年6月,中共中央党刊《求是》旗下的《小康》杂志对我国“信用小康”指数进行了抽象调查。其中,调查人数为3376人。调查结果显示:科学家、教师以及政府官员诚信度排名很靠后。
2009年10月,参加第二届中华廉洁文化论坛的湖南省长沙市纪委书记袁观清,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有些干部的行为举止,不仅脱离了官德的水准,而且连做人的道德底线也屡屡突破,与新时期官德修养的要求相距较大。”
他认为,极少数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严重下滑,导致了自身腐败。
袁观清直言目前官德评价机制并不完善,“在某些地方,那些性情耿直,敢于直言而对工作又兢兢业业的官员得不到重用,反而受到冷落,被‘边缘化’。相反,那些曲意奉承而政绩平平的人却能够飞黄腾达。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不能发挥官德评价机制应有的正面作用,反而会鼓励不道德行为的存在和蔓延”。
13年后廉政准则从试行文件到最终推行,被认为是执政党加强党内官员自身道德建设的肯綮之举。
实际上,加强官员道德建设已是执政党治国执政的传统路径之一。
在执政党理论研究史上,官德被频繁提及是在前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德治”与“法治”结合,被党史学者认为是执政党历史上作出的一大理论和执政创新。
2001年12月,《求是》杂志刊登文章《以德治国重在“官德”》,文中强调“以德治国首先要求执政党的党员干部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影响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对承担着治理国家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只有达到了相当的思想境界,具备了相当的道德水准,才能担当领导职务,也才能胜任领导工作。”
今年3月25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加强官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文中指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问题。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之初,胡锦涛同志就在西柏坡要求重温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思想,后来又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苏荣是多次强调官德建设的党内地方高官之一,早在2005年6月30日,其任甘肃省委书记时,就在《甘肃日报》发表调研笔记《诚实也是官德》,这篇文章在2006年2月被《求是》杂志转载,今年1月,又再次刊登在江西省委机关报《江西日报》上。
治官德缺失需“逼迫”
“官德”非臆造之词,在百度百科中,还有“官德”的专门词条。在执政政党内,因其社会主义属性及群众基础,官德更为受到重视。
早在2004年第19期《求是》杂志上,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专门撰文《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探讨官员官德建设问题。
在文章中,习近平称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其称“共产党人的官德,内容十分丰富,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就是胡锦涛同志一再强调的‘为民、务实、清廉’。”
习近平的文章还特别指出“我们党强调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治国方略和执政理念,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重要的基本经验”。
可以想见,加强官德建设将成为执政党此后长期坚持的一条治国经验。
在《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文章中,习近平还强调“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法德并举。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
实际上,这亦是对当下权力运行的针砭式启迪。2009年10月建国60周年大庆之际,原《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周瑞金发表万字长文,提醒警惕以公权力为背景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出现和壮大。
上世纪九十年代,周瑞金凭借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胆识,发表“皇甫平系列评论”,为进一步改革开放鼓呼。
周瑞金认为,进入新世纪,部分国有垄断企业,以及不少具有官员背景的强势民营企业,以公权力为靠山和保护伞,肆无忌惮地赚取超额利润,甚至寻求非法资本回报。
此外,“还有一个危险的迹象,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在寻找政治代言人。在社会资源从权力配置向市场化配置转型的过程中,官场最容易被‘特殊利益集团’所裹挟,甚至被拉下水”。
在此情形下,个体的道德约束已不能在微观层面与强大的“权钱张力”抗衡,更深广层面的官德制度建设已是题中应有之义。
有学者认为,通过法律法规,把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加以明确、稳定、强制,使其刚性化。公职人员一旦不遵守,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也可以依据伦理制度评价、约束,直至将其从公职人员中清除出去,从而保持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和政府的声誉。
甚至于,目前已有“官德法制化”的声音。当然,其倡导建立一套监督、养成、评价、选择的规范体系,自然并不等同于“道德立法”。
短评
民意汹涌背后的官德期待
刘加良
3月25日晚,河南固始县副县长张建成拒绝遭行长闵志涛猥亵殴打而跪倒在地女子的求助一事,经由网络和平面媒体的连续报道,演化成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
在谴责、否定行长闵志涛的违法行为之外,社会公众对当时袖手旁观且拒绝施助的副县长张建成予以更为强烈的斥责并已形成汹涌民意。在汹涌民意的背后,隐藏的是社会公众对部分官员之官德丧失的震惊与愤怒,以及对相关制度规制之缺位的无奈与失望。
在我国古代,由于不可能事必躬亲地处理每一项国家事务,最高统治者只有依靠层级鲜明、数量庞大的官员群体才可能实现对国家的有效治理,以“道德可以在特定群体中具有普遍性”为预设前提的“以吏为师”因此成为重要的治理策略。所以,我国古代的国家治理不管是采取以法家学说为主的意识形态,还是采取以儒家学说为主的意识形态,都对官员的道德水准寄予厚望并提出很高要求,严防“上梁不正下梁歪”。
几千年的如此治理实践沉淀为一种厚重的文化,这种文化绵延至社会公众对官员越来越宽容的当前,仍然顽强地发挥着作用,强势地决定着社会公众对官员不端行为的容忍度。对此,我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从社会公众对张建成失德行为的态度中窥测一斑。
从性质上看,对遭猥亵殴打的女子施助属于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在我国当前不被看成是法定义务,而被不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当作道德义务来对待。指出此点,不是为了从“官员的道德水平未必高于社会公众的道德水平”这一角度,来为张建成的失德行为开脱或辩护,而是为了说明,“官员的道德”与“官德”之间存在区别;进而指出,将对官德的要求物化为具体制度具有十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说明,官德的不当泛化将重挫社会公众对官德的期待。
作为社会公众的组成部分,官员首先应当具备一般社会公众都应具备的道德;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官员其次应当具备与其身份、职责密切相关的道德,这部分道德才是所谓的“官德”。可见,“官德”的外延小于“官员的道德”的外延。
如果说,当时在场的一般社会公众不加过问行长闵志涛猥亵殴打女子的行为有情可原的话,那么,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副县长张建成拒绝施助的行为则不可原谅。因为“权为民用”的正当逻辑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在公民遭受侵害时负有制止侵害、救助受害人的职责,不履行这一作为义务就构成官德丧失,理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只有当“官德”与“官员的道德”之间的区别被注意时,对张建成拒绝施助之行为的批评才会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对相关制度建设的呼吁与推动才会更加理直气壮、底气十足,让受害人感到心寒的类似事件才会少发生或不发生。
相关链接:
官员伪造编制发横财 用假材料对抗巡视组被双开女性首次获准参选 沙特选出史上首批女性官员
乌克兰一官员因滥用职权被民众扔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