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同学参加婚宴,可不想同学醉酒后死亡。近日,蓝田县法院汤峪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参加婚礼宴请过量饮酒后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新郎一方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6万元。
张某与崔某系同学关系。10月3日,张某应崔某邀请,参加崔某婚宴。席间,张某自恃酒量过人,不断饮酒。醉酒后,崔某家人将张某搀扶在房内休息。次日凌晨,张某出现异常情况,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死后,张某家人随即一纸诉状将崔某起诉至蓝田县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5万余元。崔某及其家人认为喜事被无端破坏,不愿赔偿分文。此事发生后,在当地被传得沸沸扬扬,双方情绪极其对立。张某家属曾扬言,如达不到赔偿要求,便将张某尸体抬到崔某家中。
在接收案件后,法官分别与张某家属及崔某、朋友展开谈话,并结合本案情况给双方详尽的分析了此次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帮助其权衡利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崔某赔偿张某家属各项费用6万元。目前,崔某已支付张某家属3万元,由张某家属先行葬埋尸体,余款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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