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今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的精神,11月24日,海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我省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禁毒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措施、责任和保障“四个”到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意见指出,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深入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目标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创新机制,完善体系,深入推进我省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建立由各级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禁毒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推动毒品预防宣传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无缝衔接”机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重点加强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刑释解教和戒毒出所人员等易染毒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努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意见要求,要扎实做好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加强吸毒人员排查管控,把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要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加大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和职业培训。要鼓励各类企业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扶持。
意见要求,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要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跨境跨区域贩毒和互联网涉毒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团伙骨干和“保护伞”,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零包贩毒活动。要严格执行财产刑,严厉打击毒品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活动,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意见要求,加大禁毒工作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政府要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将预防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各项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要严格执行《海南省禁毒工作责任制》,对任期内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据禁毒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和保护制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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