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夜宵时,一男子喝醉后说话声音很大,邻桌客人嫌其太吵,双方发生冲突,醉酒男子被打伤。日前,一名伤人的男子被海口龙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王某(现年54岁,海南澄迈人)与朋友“黑雄”、“阿明”(均另案处理)在海口市龙华二横路13号一夜宵店内吃宵夜。受害人王某明也和朋友在该店吃宵夜。因王某明醉酒说话声音很大,双方发生冲突进而相互打斗。王某与朋友用手及椅子殴打王某明,致使其头、面部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明面部皮肤创伤痕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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