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上明确标示为“非处方药药品”却没有标注“国药准字号”批准文号;同一药店销售的3种药品来自不同厂家,但包装内的药丸和内包装完全相似,其中2种药品,涉嫌假冒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国药准字号批准文号。12月17日中午,南海网记者对海南乐东永敬堂药业连锁佛罗分店走访调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鹿茸壮鞭丸、十鞭鹿茸丸和中华藏鞭丸3种药品疑点重重,均涉嫌为假药。目前,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非处方药药品没有国药准字号批准文号
17日中午,南海网记者接到举报线索,来到乐东佛罗镇永敬堂药品连锁佛罗分店调查,在超市货架上果然看到了一款蓝色包装,标称有青海省泰发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茸壮鞭丸。
记者注意到,这款产品外包装后面的说明文字中,醒目地标示为“非处方药药品”,然而,记者翻看整个包装,产品包装上以及盒内的说明书中,均没见“国药准字号”批准文号。
令人诧异的是,明明标称“非处方药品”,但包装正面右上角又标着“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下面相对应的批号则是“青卫食准字(2005)第058号”。那么,这到底是不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由于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企业的电话,记者无法进一步向企业确认。
两种药品批准文号对应信息与标称不符
随后,记者又在该药品超市发现了标称由“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十鞭鹿茸丸和标称由“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藏鞭丸。
记者发现,标称由“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十鞭鹿茸丸,包装正面的国药准字号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0129”,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数据查询可见,该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名称为“壮腰健肾丸”,且包装上的生产地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登记的地址不符。
另外,标称由“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藏鞭丸,外包装右上角标注的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3003”,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阅,该批号对应的生产企业为“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与产品包装上标称的生产企业不符。上述两种药品均涉嫌冒用其他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批准文号。
不同厂家三种药品内包装及药丸高度相仿
记者通过对比上述3种药品内包装和药丸发现,虽然上述3种药品出自不同厂家,但其内包装和药丸的规格、颜色、形状等几乎一模一样,3种药品内包装瓶顶均有一个同样的“肾”字。也就是说,3种药品极有可能为同一人(企业)生产。
药店店长宣女士坦承,这3种药品均为同一人送货上门,且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合法进货手续。
据店长宣女士介绍,这3种药品的进货价格每盒都在40元以下。而记者注意到,该店销售的鹿茸壮鞭丸、十鞭鹿茸丸和中华藏鞭丸3种药品价格分别为每盒188元、138元和128元。目前,记者已经将暗访掌握的情况,反映给了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乐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已经介入调查,将超市内销售的上诉药品扣押封存。执法人员表示,会把情况尽快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立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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