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临高县人民法院获悉,临高县和舍镇张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沉香,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沉香树为世界少有的珍贵药用植物,属国家Ⅱ级保护植物。今年6月,临高县和舍镇张某未经林业部门许可,便雇人将两株沉香树挖倒,截除树冠,后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省森林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检验,张某采伐的两株林木树种均为土沉香,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
临高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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