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8日消息(记者王媛)为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海口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涵盖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依据、工作原则、职能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规程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
《规定》明确,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室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受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监督范围对市、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人员实现全覆盖。
《规定》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全面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对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大方面的19类违纪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规定》指出,干部监督部门通过日常监督、办理反映问题线索、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干部思想包袱,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爱;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个别约谈或函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早查处。对发现的庸懒散奢贪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对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和责任追究案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其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教育、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据了解,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一直以来重视制度建设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在全省率先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定就是要用制度把“三严三实”要求固化下来,强化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严格管理,严格执纪,对系统内发现的违纪问题绝不手软。2015年,海口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立案5件,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原琼山区纪委书记孙道静违纪问题,在全市产生了极大反响,体现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的决心。
相关链接:
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山西同煤集团纪检人员涉“性丑闻”被开除
纪检人员从绿豆中查出腐败:违规发放补贴被查处
甘肃加强纪检机关建设:列负面清单严管“自己人”
纪检监察报析贵阳保障房闲置:相关部门缺乏担当作为
中国纪检监察报:最好的提醒是自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