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丈夫提前7年领取养老金,海口一女子伪造材料让丈夫“早产”7年,而其丈夫工厂的办公室主任帮忙造假,并在造假材料上盖了公章。最终,该女子连同“帮忙”的办公室主任一起被海口美兰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伪造材料帮丈夫提前退休
办公室主任帮忙造假盖章
曾某兰的丈夫黄某某出生于1957年3月,按照现行规定,其应该是2017年才能办理退休。但是,黄某某却在2010年3月开始就领取了退休金,足足提早了7年。黄某某提早领取退休金的事情被人举报到海南省人社厅。经过调查,是曾某兰和黄某某所在工厂的办公室主任一起伪造了材料骗保的。
2010年初,曾某兰为能提前领取到其丈夫黄某某的养老金,便找人伪造了一份黄某某的《参加工作申请表》,将黄某某实为1957年3月的出生日期填写为“1950年3月”出生,以便替其丈夫黄某某提前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作为黄某某工厂的办公室主任,周某川明知黄某某的出生日期是“1957年”,不符合退休条件,其仍按照曾某兰的要求,在填写《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时,将黄某某的出生时间由“1957年”出生,填写成“1950年”出生,并在该表盖上工厂印章。
随后,曾某兰将其伪造的《参加工作申请表》放入黄某某的个人档案内,连同周某川填写的《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起,于2010年3月交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通过了退休手续审批,提前7年为黄某某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
丈夫多领8.3万元养老金
女子及“帮凶”主任均获刑
2014年6月,有群众就黄某某提前退休一事向省人社厅递交举报信,之后,省人社厅对此事展开调查,并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海南省人社厅认定,黄某某出生时间为1957年,办理退休时间应为2017年3月;截止2014年6月,黄某某共从社保局领取养老金人民币83021.47元。,
曾某兰的辩护人称曾某兰是从犯,且自愿认罪,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周某川也自愿认罪,其辩护人称曾某兰为其丈夫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骗取养老金的事情,均是曾某兰的个人行为,周某川并没有参与,对黄某某所得的养老金周某川也没有参与分配,因此周某川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海口美兰区法院认为,曾某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川明知黄某某的出生日期是“1957年”,却仍按照曾某兰的要求,在《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上将黄某某的出生时间填写成“1950年”,并在该表盖上工厂印章,与曾某兰是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根据周某川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川宣告缓刑。日前,海口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兰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周某川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赃款83021.47元退还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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