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12月22日公告)》。针对金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指出,相关金融机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15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184亿元(占98.97%),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130项,处理367人次。
关于一些分支机构违规经营、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报告》指出,一是对违规放贷问题,3家金融机构逐户进行清理处置,通过收回贷款、冻结授信额度、诉讼清收、加强监控等方式全部整改,修订规章制度53项,处理260人。
二是对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补贴、购买年金保险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账目、加强薪酬管理等方式整改1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62项。
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还不够问题。《整改报告》提出,一是对中小企业贷款、转贷利率问题,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加大对相关政策参数的调整和调频力度,引导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倾斜力度;相关金融机构制订完善15项支持中小企业措施。
二是对企业民间借贷风险问题,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开展了全国非法集资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审计移送的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问题,并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商业银行采取措施,严格银行账户开立审核,规范网银业务发展,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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