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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与法同行
爱要与法同行
来源: 海口网 作者:林雁翎 时间:2015-12-22 16:32

  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随后,警方以涉嫌考试作弊将小琪带走。12月20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华凤派出所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见海口网《母亲担心女儿用脑过度找人替考 母女均面临刑责》)

  母亲爱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这样才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爱。如果只是为了爱孩子而罔顾社会的文明法律,反而会让爱变成了害!

  人生之路是需要靠自己走出来的。替得了一时,替不了一世。女儿患有胰腺瘤,不适合经常用脑,这是事实,既然母亲担心女儿用脑过度,又何苦给孩子太多的压力?何不换一个适合她的行业,让她安全的前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条条大路通罗马”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刑法修正案》将考试作弊人纳入追究刑责的范围,无论是谁,都不能以爱之名触碰法律红线。考试作弊也关乎诚信问题,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让女儿考试过关而丧失了诚信,让女儿分不清是非,这从长远发展来看,是及其不利的,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害了孩子!

  同时,这也给我们敲起警钟,社会的法律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让人们知法守法,明白爱也要在法律范围内,爱要与法同行。爱孩子也要坚守良知和底线,这样的爱才能伴孩子走得更远!

(编辑: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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