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年初,就有媒体报道过海南鹏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俊涉嫌一房两卖。近日,海口中院审理查明,冯俊因沉迷赌博身负巨债,将公司开发的多套房产项目一房两卖甚至多卖,骗取8人近3千万元。海口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冯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海南房价高涨,房产大热,在这个时候,冯俊(男,现年45岁,海口人)也加入到房产开发大军中。2011年5月,冯俊申请注册成立海南鹏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先后开发了阳光青城公寓、佳尚公寓、靓佳大厦、亮典公寓等房产项目。
2010年8月1日、8月31日,冯俊以阳光青城公寓和佳尚公寓项目缺少资金为由,承诺回报高额利润,通过与吴某锦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骗取吴某锦借款60万元、390万元。2011年5月8日冯俊以支付工人工资为由,骗取吴某锦借款12万元。同年5月16日,冯俊与吴某锦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房出售给吴某锦,先后骗取吴某锦购房款570万元。2012年8月1日,冯俊谎称办理该房过户手续,骗取吴某锦20万。
2012年1月至3月,冯俊隐瞒房产已销售给他人的事实,伪造佳尚公寓房产证及委托书,通过与温某签订多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形式,将已经销售给他人的佳尚公寓多处房子抵押借款,骗取温某共计430万元,之后又以完善办证相关手续为由,骗取温某308万元。同年年底,冯俊因没钱归还遂用一批钢材抵减158万元,尚有580万元无力返还。
2011年4月至5月,冯俊隐瞒佳尚公寓和亮典公寓多处房产已销售给他人的事实,通过与林某冠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形式,将房产抵押或销售给林某冠,骗取林某冠730万元。同年8月归还40万元,尚有690万元未能归还。
经查,沉迷赌博的冯俊身负巨额债务,其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用以房抵押、项目借款及销售房产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先后骗取吴某锦、温某等人款额共计2996.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案发后,冯俊退还给被害人100万元,尚有2896.3万元未能归还给被害人。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人冯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签订合同,抵押借款、出售房产和承包工程等方式,骗取吴某锦等8人财物共计2996.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冯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亦利用了合同实施骗取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已超出了民事借贷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冯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海口中院依照刑法规定判处冯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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