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中国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27日在北京谈及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法”)时说。
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在闭幕会后的记者会上,安卫星就落实反恐法作上述表示。
对于反恐法出台时机,安卫星表示,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中国国内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越发突出,发生的暴恐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恐怖活动对中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安卫星说,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有关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有关问题的决定等,同时中国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国际条约。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国的国际责任。
他说,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中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中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安卫星表示,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打击任何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活动。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始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国际社会一道打击恐怖主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
他指出,今后中国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反恐法,不断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持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持之以恒地进行源头治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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