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24年来大修
——化解“民告官”肠梗阻
24年来首次大修的行政诉讼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行诉法从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
比如,修改后的行诉法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分析指出,新规直指“民告官”类案件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痼疾,这次修订也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进入2.0时代。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透露,1至10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4万余件,同比增长三成以上。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
——国考作弊、朋友圈传谣等最高获刑7年
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为纳入刑法制裁范畴,这些违法行为包括:校车客车超员或超速、虐待老人儿童、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暴力袭警、医闹等。违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买卖假证,国考作弊,朋友圈传谣等行为,最高将获刑7年。
此外,多年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通过这次修正案被废除,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客体不再仅限定为女性,男性同样受到刑法的保护。
《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
——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
新版《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在法条的篇幅和内容上体现了修改的力度,堪称“史上最严”。修订后的食安法在保护消费者维权方面亮点频频,如:实行首负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且不得推诿,吃到食品不合格千元保底赔偿,举报查证属实者可获奖励等。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新法规定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未尽责者最高可罚20万元。此外,新规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分装行为,要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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