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韩国人事革新处方面28日公布,将从29日起施行《公务员惩戒令施行规则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公务员受贿金额若超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可被罢免或解职。
修订案还规定,即使受贿额少于100万韩元,若当事人利用职务便利以强迫、勒索等方式索取财物,也可被处以罢免或解职处分。
在韩国,罢免和解职都是剥夺公务员身份的最严厉处分。公务员若受罢免处分,当事人5年内不得恢复公务员身份,且公务员年金(养老基金)和退休金将被扣一半。公务员若受解职处分,当事人3年内不得恢复公务员身份,且公务员年金和退休津贴将被扣25%。
韩国人事革新处是隶属国务总理室的政府行政部门,专门负责公务员人事工作。韩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按受贿金额明文规定处分标准尚数首次。过去因没有明确规定,韩国政府根据国民权益委员会的“行动纲领运营指南”决定了对受贿公务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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