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爱云正在翻看法院判决资料 供图/曾爱云
昨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12年冤狱主角曾爱云获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金127万元,并于昨日向曾爱云送达该决定。
湘潭中院发布的消息中指出,这127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4万(4284天×219.72元/天)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同时给付赔偿请求人曾爱云被扣押手机的赔偿金2200元。
昨日,曾爱云向记者证实此事,但称自己对这份赔偿决定不满意,也没有在决定书上签字,并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
2003年,湖南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研究生周玉衡在校工科南楼308室遇害并被抛尸,时年26岁的2003级硕士生曾爱云和2001级硕士生陈华章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羁押。
该案初审法院湘潭中院此前认定:周玉衡是被曾爱云与陈华章合谋杀害的。此后,湘潭中院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认为此案中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曾爱云做出了无罪宣判,同时判处此案另一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11月12日,曾爱云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金294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4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对话
曾爱云:想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
记者:你对127万元的赔偿满意吗?
曾爱云:不满意,我原先提出的赔偿金额一共是294万元。但现在差太多。
记者:湘潭中院如何解释的?
曾爱云:那边回复我说,从去年开始有一个相关规定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不能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但我觉得那个规定不是强制性的,我有查过类似的案件,像今年2月份念斌案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差不多。而且我的遭遇特殊,应该获得更多赔偿。127万元现在成家和买房子都不够。
记者:那你现在如何打算?
曾爱云:我会继续申诉,主要表达三个意见:一是精神赔偿比例金额太少,二是希望能帮助解决工作问题,三是要追加赔偿我的个人损失。除了之前提出的294万元,还将根据这些年的现实情况,另外索赔300万元,加起来共计594万元。
记者:你说的“现实情况”指什么?
曾爱云:我从一个理工科的研究生变成现在这样,我原本应该拥有的家庭、事业,这些都是无形中的损失,而且在狱中的这12年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这些难道不该赔偿吗?
记者:湘潭中院列出“被扣押手机的赔偿金2200元”,什么意思?
曾爱云:按照当年的情况,我手机里面存储的短信、通话记录等应该是能够证明我清白的重要证据。出狱后我曾向相关部门索要我当年的手机,但得到回复说已经丢失,所以折合成2200元现金赔偿给我,但我觉得丢失手机这件事存在很多疑问。
记者:你觉得申诉之后会得到自己提出的594万元的赔偿金吗?
曾爱云:很难。但我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赔偿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为我解决工作的事情。
记者:拿到赔偿金后你会做什么?
曾爱云:先买房子,我之前已经打听过了,长沙市的房子价格在6000多元一平方米,想买个120平方米的房子,没有固定住所的感觉太难受了。有了房子,再解决工作,就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记者:为什么第一个计划是买房子?
曾爱云:前段时间我同学要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我心里挺开心的,但我没敢答应。没房子、没工作,谈恋爱不是耽误人家吗?这是最现实的问题,我不得不考虑。
记者:等待国家赔偿金结果的这40多天,心情如何?
曾爱云:原本我以为自己能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也开始学着融入日常生活,像今年圣诞节,我也学会给微信朋友圈发祝福短信了。但一想到赔偿金迟迟不出结果,我的心就一直悬着。
记者:你希望什么时候能得到这笔赔偿金?
曾爱云:按照程序来走,两个月之内应该会有回应。所以希望年前能等到赔偿,好一家人安安心心过个年,到现在我都没敢跟我母亲说拒绝签字这件事,怕她担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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