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新乡县小冀镇4岁男童王某涵被害案,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李秀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秀玲当庭表示对判决无意见,明确表示不上诉。
该案由新乡中院于12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王某涵两家系前后院邻居。李秀玲因嫉妒王某涵比自己的孙子健康、聪明而产生杀害王某涵的犯罪意图。
7月8日18时许,李秀玲发现王某涵独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时,遂将王某涵诱骗至其家中,并杀害,之后用床单将王某涵尸体包裹并隐藏于其事先清理好的窨井内,又用衣服、土、水泥块等物进行了掩埋。7月26日1时30分许,王某涵尸体在窨井中被发现。
相关链接:
河南禹州九岁男童被害抛尸 嫌犯已被抓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