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到海口市坡博路华立花园小区楼前饭馆用餐的市民刘先生反映,饭馆店主和物业人员就食客停车收费问题发生矛盾。饭馆称,物业每月收取1000元场地费,却没有正规发票,甚至收据上都不肯盖章,还要求停车交停车费。对此,海口恒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称,华立花园停车场是“有手续有协议的”,且用餐的客人不需交费。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负责人周先生介绍,华立花园美食广场临时疏导点还在向龙华区申报,因年底事务繁忙,还未上交材料,收费属内部纠纷,建议双方妥善处理。
2015年12月30日中午,记者在坡博路华立花园小区门口一家药房前看到,一只废弃汽车轮胎被横放在门前马路边,一位老人走过时,险些绊倒。
该小区楼前一家餐饮店店主称,“进场近一年了,物业要求每个月交1000元,说是场地费,但只有收据,而且还常常没有盖物业公司的章。”店主指着划黄线的停车位说,大家支持设置疏导点,但应对场地停车收费明确公示,且应该有物价部门的备案。
记者看到,临时疏导点每日经营时限为16时30分至22时。公示牌显示8间铺面和摊位分布,管理制度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停车费白天每次3元,晚上5元。
物业负责人称,华立花园停车场是“有手续有协议的”。记者根据公示牌的投诉电话联系陈先生,对方说,“在这里吃饭的不用交停车费。”但听说是记者,对方挂断了电话。
对此,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负责人周先生称,华立花园美食广场临时疏导点还在向龙华区申报。场地收费属内部纠纷,建议双方妥善处理。对于使用轮胎占停车位的情况,将联系辖区城管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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